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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備份目的地]面板

在[備份目的地]面板中,設定傳輸時的檔案備份功能。
1
備份檔案
選取此選項,在傳輸檔案時建立備份副本。
備份目的地檔案夾:
此選單列出最近使用的備份目的地。從此清單選擇目的地,或選取[瀏覽...]以選擇另一個備份目的地。
使用與主要目的地相同的設定
如果選取此選項,新子資料夾和已傳輸檔案的相關設定(備份目的地的位置除外)將與[主要目的地]面板中設定的名稱相同。
2
在每次傳輸前建立子檔案夾
選取此選項,在每次傳輸時建立新子資料夾。子資料夾將建立於目前備份資料夾內。
按一下[編輯...]選擇資料夾的命名方式。目前命名規則所產生的名稱範例顯示在[編輯...]按鈕的左方。
使用相同名稱的子檔案夾(如果子檔案夾已存在)
選取此選項,如果以所選命名規則建立名稱的資料夾已存在,將檔案傳輸到現有資料夾。如果資料夾中已經有與要傳輸的檔案名稱相同的檔案,新檔案名稱將加上編號,使其具有惟一名稱。
從相機複製檔案夾名稱
選擇此選項,使用相機記憶卡的資料夾層次和資料夾名稱(如“100NIKON”或“NCFL”)儲存傳輸的檔案。此選項預設為關閉。  
從相機傳輸的位置、海拔高度(氣壓計)及水下深度記錄檔儲存在 "NCFL" 資料夾或 "GNSS" 資料夾中。視相機型號而定,可能需要讀卡機才能傳輸記錄檔。
如需要關於傳輸記錄檔的詳細資料,請參閱相機的使用者手冊。
選擇備份資料夾
如果備份資料夾與[主要目的地]面板中選取的資料夾相同,或是位於傳輸目的地資料夾內(或者如果傳輸目的地資料夾位於備份資料夾內),將顯示警告,而不建立備份副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