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體大小

在靜態影像和短片上顯示文字

您可以在影像和短片檔案上顯示文字。

設定文字

  1. 對影像檔案或短片檔案按一下
    當您將滑鼠游標放在靜態影像檔案或短片檔案上時,顯示圖示。
    顯示[字幕設定]視窗。
  1. 輸入文字,然後設定文字的字體和位置。
    按一下[字幕設定]視窗左上方的文字框,然後輸入想要的文字。可以輸入最多 64 個字元,包括雙位元組字元、單位元組字元和換行碼。
    若要配置字體風格、大小及色彩等格式設定,為[選擇字型]加上勾選標記並按一下[變更...]。
    設定下列項目。
    文字對齊:
    設定顯示文字的位置。
    位置與持續時間:
    設定顯示文字的時間。按一下[整個剪輯]後,顯示來源時會持續顯示輸入的文字。選取[位於開始處]或[位於結尾處]時,您可以在檔案開始後或結束前顯示文字3 秒5 秒7 秒
  1. 按一下[]。
    套用設定。含新增文字的來源檔案以 表示。

編輯新增的文字

您可以變更或刪除新增的文字。

變更文字

腳本中,選取以 表示的來源。按一下 或在[剪輯]選單中選取[加入/編輯字幕...],然後在[字幕設定]視窗中變更文字框中的文字。
變更後,按一下[]以套用設定。

刪除文字

腳本中,選取以 表示的來源。在[剪輯]選單中選取[加入/編輯字幕...],然後在[字幕設定]視窗中刪除文字框中的文字。
變更後,按一下[]以套用設定,且 會消失。